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启动小麦收储制度改革。为保障小麦市场化收购资金,确保“有钱收粮”,自治区建立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融资担保机制,设立8亿元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
近日,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粮食局会同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新疆银监局、农发行新疆分行等五部门联合下发《自治区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操作规程(试行)》,设立了8亿元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
其中,自治区财政出资4亿元,地(州、市)及县(市)政府出资0.8亿元,“白名单”企业出资3.2亿元。
截至8月17日,自治区财政已落实4亿元信用保证基金,99户“白名单”企业缴存2.72亿元,7个地(州、市)已落实地方政府出资0.26亿元。
同时,全疆通过银行信用评级企业128户,贷款授信额度74.97亿元,实际已使用贷款43.14亿元,其中基金项下贷款41.03亿元,占到95.11%,实现了全疆小麦收购“钱等粮”目标。(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