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广东省关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从普法宣传、风险防控、制度建设等方面精准发力,打好“组合拳”,着力提升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确保发展改革部门在法治轨道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一、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坚持将普法宣传贯穿疫情防控工作全过程,重点突出三个特色:一是内容丰富。涵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科学防控疫情的指示,中央和广东省有关文件,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应急预案等,并通过法律法规汇编、法律知识问答、典型案例分析等生动灵活的形式进行宣传。二是方式多样。针对疫情期间不宜开展群体性活动的实际,充分利用委机关内网、门户网站、微信群等信息化渠道平台以及通过LED显示屏、橱窗板报展示等非聚集形式开展。三是覆盖广泛。普法对象不但包括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干部职工,同时也结合“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在开展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过程中,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和管理对象,因人施策、精准普法,不断扩大普法覆盖面,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系统排查法律风险。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蔓延”的重要讲话精神,印发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梳理排查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法律风险的通知》,在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范围内针对本系统制定或牵头起草出台的行政决策、政策文件,实施的防疫物资监管、生产、供给等措施,以及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等行政行为进行逐项梳理,开展法律风险排查评估。对部分地市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针对性开展业务指导,及时防范化解法律风险,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三、着力完善制度建设。结合疫情防控中发现的制度不完善不配套、机制不健全问题,以及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主动补齐制度“短板”。先后修订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行政应诉工作规则》《立法工作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规则》等内部工作规则,着力提升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可操作性。以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为着眼点和突破口,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研究评估《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