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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发布2017年度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

2018/03/22 18:33:36  点击:[]

2018年2月2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发布2017年度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区2017年度Ⅰ类资源区(哈密、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和Ⅱ类资源区(我区除Ⅰ类外其他地区)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均为红色。

为推动我区光伏发电建设运营环境不断优化,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近年来,自治区结合疆内疆外两个市场,以“电气化新疆”为重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不断扩大电力消纳市场。2017年,全区光伏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同比增加,光伏发电弃电量、弃电比实现双降,弃光限电情况持续好转。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将继续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部署要求,继续强化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监测预警机制,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风电、光伏发电弃电量和弃电率持续实现“双降”;坚持推进新能源技术进步,促进新能源成本降低,切实提高新能源产业发展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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