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俊杰 王 煜 曹丹丘
亭湖区在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和农户承包地具体地块的基础上,通过经营权流转和农户经营地块互换整合,设立流转区和自种区,推动流转区“多户一块田”、自种区“一户一块田”,这一做法不仅有效解决了耕地细碎化问题,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同时有效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丰富了农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赋予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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